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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京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以从“中国南京”和“金陵农网”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B座10-14楼,邮编:210019,电话:025-68786024)。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13年度南京市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申请事项均及时办结。
成立有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市农委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综合处(宣传处)、组织人事处、监察室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作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机构。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坚持严格依法、真实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明文规定不得对外公布的信息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全面如实公开。坚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制度,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同时,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目录。对信息报送提出明确要求,完善细化操作流程,监察室及时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有效推动全委政务信息公开。根据《九游网页版进一步做好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87号)文件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积极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发布平台的内容保障,对“南京市农业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新增“主题”、“体裁”两个目录分类,便于公众查询。并针对政府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操作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各单位信息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保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政府信息公开时限,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或更新。2013年,在“中国南京”和“金陵农网”网站主动公开涉农信息和政策、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设立
主任信箱、专家信箱接受群众投诉咨询和建议。2013年,及时更新信息共1343条,包括人事任免10条,部门文件40条,公告公示8条,其他信息1285条,及时办理主任信箱28件,咨询建议和投诉举报58件。主动公开信息中,涵盖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政策法规类信息,以及林业、畜牧、蔬菜、水产、农机、农业信息化、农业标准化等业务类信息等。
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发布农业工作重要信息。2013年,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全民义务植树、南京农业嘉年华),《南京日报》宣传农委工作126篇,其中,头版标题新闻和图片新闻稿件13篇,深度稿件15篇,专版报道4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生物农业、休闲农业)。在《南京要闻》等市级以上电视栏目宣传报道60条,其中《南京要闻》播出42条。加强对南京电视台“都市农业”栏目的调研指导,全年完成录播节目52期,播出农委工作新闻近150条,专题101个。全年印发农业简报112期,共被市委办公厅《南京快报》录用51篇,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信息》录用54篇。
加强网上政务大厅建设。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市政府要求全部进驻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行政许可事项、处罚事项等均在网上运行,行政许可事项可在网上受理,结果可在“农林政务网”公告和查询。网上政务大厅公示所有行政事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122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征收6项,并提供办事指南和材料下载,公示法律依据和处罚流程等信息。2013年,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77868件,按期办结率为100%;一般行政处罚11件,100%结案;“12345”政府服务热线有效诉求工单392件,“12316”举报投诉166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以及受理方式等内容。严格执行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明文规定不得对外公布的信息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如实进行公开。2013年网上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6件,主要涉及家庭农场、转基因食品等内容,均已按时答复,申请人均表示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提起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围绕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我委进行深入研究,信息公开目录更完善、公众查阅更便捷。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和时效上还有待提高。2014年,我委将按照市政府部署和要求,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等重点信息公开。同时,对涉农政策、项目申报等内容力争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布或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