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机构概况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标准化生产及建设工作。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及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推广休耕轮作提高耕地地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制定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并按规定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相关许可与监督管理。指导和督办重大农业案件的处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重大动物疾病防控。组织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和农业领域投资促进工作。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市级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央和省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生产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农业利用外资、农业“走出去”、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指导开放型农业发展,协助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九游网页版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B座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电话:025-68786024
传真号码:025-68786146
内设机构
(一)市委农办综合处 联系电话:025-68786048
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承担综合报告、重要文稿和指导“三农”工作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重大问题和政策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重要会议活动的协调保障和组织服务工作。
(二)市委农办督查考核处(审计处) 联系电话:025-68786125
负责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农业农村有关重点工作的综合考核;承担协调督促检查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和系统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审计监督工作。
(三)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25-68786028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应急、督办、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指导全市农民体育运动。
(四)行政审批服务处(法规处) 联系电话:025-68787981
牵头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务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协调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五)政策与改革处 联系电话:025-68786054
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农民增收有关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承担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管理工作。
(六)发展规划处 联系电话:025-68786108
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审核行业(系统)发展专项规划;承担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级农业园区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负责农业领域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局系统涉外事务,承担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农业博览和展示展销等会展活动。
(七)计划财务处 联系电话:025-68786105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组织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协助做好农业补贴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八)乡村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25-68786101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业产业链;拟订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和监测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承担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九)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联系电话:025-68787960
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十)开发指导处 联系电话:025-68786102
协调指导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帮促政策的落实;提出帮促政策措施,统筹加强帮促项目资产管理;指导帮促对象发展相关特色产业;协助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监测、帮促工作;组织开展富民强镇帮促行动,指导开展驻村帮促工作;协助开展对口协作、对口帮促等工作。
(十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68786162
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负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农经统计有关工作。
(十二)市场与信息化处(综合统计处) 联系电话:025-68786041
负责推进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负责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指导农产品营销促销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宣传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综合统计。
(十三)科技教育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68786050
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指导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推动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承担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25-68786021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牵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十五)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 联系电话:025-68786056
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粮食生产、种植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组织实施种植业发展重大技术措施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负责发展节水农业、抗灾救灾、植物检疫相关工作;指导省级和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六)蔬菜园艺处 联系电话:025-68786063
起草蔬菜园艺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蔬菜园艺生产、种植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做好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应急保供工作;负责茶果花等发展指导和管理;组织实施蔬菜园艺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发展设施农业工作。
(十七)畜牧与畜禽屠宰管理处 联系电话:025-68786068
起草畜牧业、饲料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
(十八)兽医兽药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68786071
起草兽医事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指导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和行业统计。
(十九)渔业处 联系电话:025-68787987
起草渔业发展政策和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植物保护。
(二十)渔政监督管理处(禁捕退捕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68787986
指导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协调处理长江、湖泊等水域的渔业安全搜救工作和渔业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指导和监督渔业增殖放流;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
(二十一)农业装备处 联系电话:025-68786093
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承担农业机械化技术和装备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具报废更新;组织种植业、养殖业和设施农业的机械化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指导农机安全生产,组织农机安全监理。
(二十二)种业管理处 联系电话:025-68786042
起草农作物、畜禽和水产种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和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二十三)农业生态建设与农村能源处 联系电话:025-68786046
协调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起草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的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二十四)农田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025-68786033
起草全市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农田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建后管护督查、绩效评价、监督评价等有关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二十五)耕地质量保护处 联系电话:025-68787988
起草全市耕地质量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组织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建设项目;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划定农业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二十六)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25-68786120
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指导机关及直属单位统战、民宗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惩、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审核评审;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七)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025-68786026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作风建设、纪检和机关工会、妇联等群团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十八)离退休干部处 联系电话:025-68787977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直属机构
(一)单位名称:南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主要职责是:依法统一行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渔业、农机、农产品质量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69号
联系电话:025-84864581
(二)单位名称:江苏丘陵地区南京农业科学研究所(南京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主要职责:开展作物学、园艺学、林学、畜牧学等科技研发、新品种示范推广和实施应用工作。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鹤门
联系电话:025-85893036
(三)单位名称:南京市蔬菜科学研究所(南京市花卉科学研究所)
主要职责是:开展蔬菜花卉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开展蔬菜花卉病虫害发生规律及防治技术研究;承担蔬菜花卉技术标准的制定与指导;开展蔬菜花卉共性技术研究与推广;开展蔬菜花卉新品种引进、良种培育和示范推广;开展蔬菜花卉土壤生态技术研究与推广;开展蔬菜花卉科学技术培训;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南京市锁金村4号
联系电话:025-85400669
(四)单位名称:南京市畜牧家禽科学研究所(南京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主要职责是:承担地方畜禽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负责畜禽品质的引进改良工作;开展畜禽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承担畜禽健康养殖方式推广与服务指导;开展畜禽养殖粪污利用服务指导;开展畜牧业产业经济运行分析和培训指导;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69号
联系电话:025-86224552
(五)单位名称:南京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南京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职责是:开展全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技术研究,地方优良品种和引进优良品种的驯化、选育工作;开展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和水产投入品及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研究,水产重大疫病监控、病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技术研究;开展水产增养殖共性技术研究及推广、培训工作;承担渔业技术标准的制订、宣传、指导工作;承担水生外来入侵生物调查、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85号
联系电话:025-86566700
(六)单位名称:南京市农产品质量检测院
主要职责是: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样检测工作;承担主要农作物种子和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农产品产地环境样品检测工作;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技术支持;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灵山北路16号
联系电话:025-86575869
(七)单位名称:南京市种子管理站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种子法》和有关政策;承担全市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品种更新工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种子技术和管理人员,制定修改有关种子检验的技术规程及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承担品种审定的审查工作;制定并执行种子储备制度;受主管部门委托管理《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69号
联系电话:025-86575851
(八)单位名称:南京市畜牧兽医站(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职责是:承担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技术的研究推广和防控技术方案的制定工作;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及疫病的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预警、预报工作;承担动物疫病防控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等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雨花台区铁心桥定坊工业园宁水路199号
联系电话:025-52873251
(九)单位名称: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情况调研,制定实施全市农业技术推广计划;负责引进国内外粮油、蔬菜、园艺作物先进技术,开展试验示范,筛选先进、实用、安全的技术成果推广应用;负责全市粮油、蔬菜、园艺作物生产技术指导和生产农情动态监测,及时发布农情信息;发挥政府、科研、农业协会及其它社会团体联系纽带作用,整合农业技术资源,组织实施重大农业技术示范推广;负责培训和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69号
联系电话:025-86575726
(十)单位名称:南京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农村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方针、政策,指导全市农村集体财务、资产、合同的管理,组织村级财务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农经系统人员培训工作;推进村级会计核算、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69号
联系电话:025-58833244
(十一)单位名称:南京市植保植检站
主要职责是:承担主要农作物及蔬菜和园艺植物病虫草鼠害监测与防治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调查、监测预警和防治技术方案研究及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农药管理相关技术性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69号
联系电话:025-86629727
(十二)单位名称:南京市耕地质量保护站
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基本农田质量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开展土壤肥料技术培训、试验、示范和推广服务,以及肥料登记管理相关技术性工作;承担基本农田地力建设及治理修复技术指导与分等级工作;承担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具体工作;承担农田水利建设和农田整治项目管理事务性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69号
联系电话:025-86575700
(十三)单位名称:南京市农业装备推广中心(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南京分校、南京市职业农民培育中心、南京市农业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是:承担农业装备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农机化技术教育培训、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担农机质量投诉受理和质量调查工作;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相关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农村成人中等学历教育及继续教育;承担本系统信息化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信息化项目;负责全市农业农村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69号
联系电话:025-85205033
(十四)单位名称:南京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主要职责是:开展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重点课题研究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经济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维护,以及农村综合经济信息的采集和利用;承担南京区域经济农口协作会日常事务,编辑《南京区域农村经济》;负责全市农村调研联系点的活动,综合分析郊区经济动态;参与“三农”工作调查、动态监测和发展规划调整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69号
联系电话:025-86656817
张屹,男,汉族,1972年5月生,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九游网页版党组书记、局长,中共南京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市委农办和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
贺永顺,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研究生,双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九游网页版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二级巡视员。
工作分工:负责市委农办督查考核、机关行政后勤、安全、信访、政务公开、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开发指导工作。分管市委农办督查考核处(审计处)、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开发指导处。联系市乡村发展基金会、市革命老区经济开发促进会、市乡村振兴促进会、托管中心、南京农业科技大厦。
俞继东,男,汉族,1969年12月生,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九游网页版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科技教育、农业装备、种业管理工作。分管科技教育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农业装备处、种业管理处、市种子管理站、市农业装备推广中心(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南京分校、南京市职业农民培育中心)。
李明水,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大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九游网页版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农业农村宣传、市场与信息化、组织人事、机关党建、离退休干部工作。分管市场与信息化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市农业信息中心,联系市农业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韩道辉,男,回族,1977年12月生,研究生,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九游网页版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市委农办综合、发展规划、招商引资、计划财务工作。分管市委农办综合处、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杨宏玉,男,汉族,1979年9月生,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九游网页版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种植业、农药管理、蔬菜园艺业工作。分管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蔬菜园艺处、市蔬菜科学研究所、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市植保植检站。
侯继波,男,汉族,1970年9月生,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九游网页版党组成员、南京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工作分工:负责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工作。
汪宸枫,女,汉族,1976年12月生,本科,硕士,致公党党员。现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
工作分工:负责渔业、渔政监督管理、农业生态建设与农村能源工作。分管渔业处、渔政监督管理处(禁捕退捕办公室)、农业生态建设与农村能源处、市水产科学研究所。牵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行政工作。
崔猛,男,回族,1973年10月生,大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政委。
工作分工:负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日常工作。
顾正良,男,汉族,1964年11月生,大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九游网页版二级巡视员。
工作分工:协助杨宏玉同志工作。
周原,男,汉族,1964年10月生,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九游网页版二级巡视员。
工作分工:协助俞继东同志工作。
马洁峰,男,汉族,1967年12月生,大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九游网页版二级巡视员。
工作分工:负责行政审批、农业法制、乡村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分管行政审批服务处(法规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农产品质量检测院。
湛中林,男,汉族,1967年1月生,研究生,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九游网页版二级巡视员。
工作分工:负责农村改革和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工作。分管政策与改革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张震宇,男,汉族,1966年10月生,大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九游网页版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负责农田建设管理、耕地质量保护工作。分管农田建设管理处、耕地质量保护处、市耕地质量保护站。
王永,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九游网页版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助汪宸枫同志工作。
章建文,男,汉族,1973年11月生,研究生,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九游网页版一级调研员。
工作分工:负责畜禽屠宰管理与畜牧兽医工作。分管畜牧与畜禽屠宰管理处、兽医兽药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市畜牧家禽科学研究所、市畜牧兽医站。